在职研究生复试 – 51调剂网 http://www.taobaojewelry.cn MBA调剂_MPA调剂_考研调剂平台 Tue, 30 May 2023 06:52:43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14 http://www.taobaojewelry.cn/wp-content/uploads/2022/02/cropped-jiemologo-32x32.png 在职研究生复试 – 51调剂网 http://www.taobaojewelry.cn 32 32 想要好就业怎么选考研专业?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5266 Tue, 30 May 2023 06:52:43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5266 1、工商管理
专业介绍:依据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等基本理论,通过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考研之后,就业前景很好,而且工资也很高,大多都能进入大的企业工作。所以,会计学专业大多数学生都会选择继续考研深造,也有一大部分不是会计学专业的大学生看中了会计学考研之后的就业前景,也选择这个专业作为自己的考研专业。
3、广告学
广告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是研究广告活动的历史、理论、策略、制作与经营管理的科学。专业培养具备广告学理论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能在新闻媒介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经营管理、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工作的广告学高级专门人才。
4、物流管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管理学基础、经济学和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较高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基础技能开设的一门课程专业。在掌握工科基础知识的前提下,熟悉法规,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理论、信息系统的手段、方法,具备物流管理、规划、设计等较强实务运作能力,成为高级现代物流管理人才。
5、英语专业
英语专业是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一门课程专业。考研后,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的学科。
6、法律专业
法律专业的考研大军当中,几乎都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的考研生。法律顾问这个职业吸引力一大批大学生,他们对这个职业很向往,所以选择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法律专业考研之后的就业率很高,而且又不用考数学,这个也让考这个专业的学生很庆幸。因此,这个专业是考研的一个大热点。
7、国际贸易
专业介绍:国际贸易学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企业国际化经营、国际商务与全球营销、国际贸易风险分析与规避,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制定国际化经营战略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国际贸易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分析手段。
培养目标: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8、新闻传播
这个专业能够成为考研热门专业,是由于新闻传播这个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好。因此,吸引着一批大学生去报考这个专业,并且这个专业是不限制本科专业的,所以,你不管是理工类的,还是文科类型的专业,都可以报考。因此,新闻传播学也成为了考研的大热门。
9、国际政治
国际政治专业是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国际行为体的跨国互动关系,并进而主要从政治的视角研究影响这种互动关系的一切因素的学科。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等部门从事外交、外事、对外宣传、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国际政治学高级专门人才。
10、法学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研究生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有哪些
1.工商管理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是近些年研究生考试的热门专业之一,该专业主要学习《管理统计学》、《经营管理学》、《微观经济学》、《采购与供应管理》等课程,主要研究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其就业方向广泛,可从事各类企事业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等,前景好。
2.英语专业
英语专业是近些年研究生考试的热门专业之一,该专业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使之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外语基本功和专业知识与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够适应中国对外交流、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涉外行业、外语教育等的需要。该专业就业前景广阔,可面向教育方向、翻译方向、旅游方向等,发展潜力较大。
3.新闻传播学专业
新闻传播学专业是近些年研究生考试的热门专业之一,属文学类专业。新闻学专业旨在培养能够在各类媒体从事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等新闻实务以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的复合型人才。该专业的发展前景较广,新闻学专业的研究生毕业后对口的方向有三个:新闻业、公关业和广告业,就业领域很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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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5174 Mon, 24 Apr 2023 02:05:13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5174 说明:此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我校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院(系)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院(系)调整设定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院(系)调整设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学术学位类)

二、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专业学位类)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

四、援藏计划复试分数线

五、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七、其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10分,单科线不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所报考院系复试前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享受此政策。

北京师范大学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于3月17日下午5点前向所报考院(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原文链接:https://yz.bnu.edu.cn/detail/8c7fb6a1-0148-42d8-b84a-df43b45ba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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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5168 Mon, 24 Apr 2023 02:00:02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5168 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最低要求,我校各学院(系/所)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因素提高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学院(系/所)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准。

 

其他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相对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低 10 分,单科线不变。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符合要求者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总分加分照顾政策。

3.申请退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条件者可按国家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4.凡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9日22:00前(早于3月19日复试的,须在复试前一天),提交《2023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scuyz@scu.edu.cn。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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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5161 Mon, 24 Apr 2023 01:56:16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5161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湖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专业学位

三、专项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其他

1.以上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预计将于3月下旬陆续启动,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系)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为准。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请于3月21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1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原文链接:http://gra.hnu.edu.cn/info/1075/88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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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含非全日制)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5151 Mon, 24 Apr 2023 01:47:45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5151 I学术学位

II专业学位

附注:

1. 我校将在保证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启动硕士生复试招生工作。现公布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调剂和录取等相关工作办法将后续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tju.edu.cn)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未过线考生不具备我校复试(含调剂复试)资格;已过线考生还须达到所报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才能取得复试资格。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由学院(部)组织,复试名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后续公布。

3. 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目前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于报考专业正式复试前向报考学院(部)招生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各学院(部)联系方式详见天津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s://yz.chsi.com.cn/kyzx/fsfsx34/202303/20230315/2266235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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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5146 Mon, 24 Apr 2023 01:42:29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5146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通过,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统考

二、强军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单科成绩不限,总分不低于对应统考门类(专业)学校分数线的9/*-

5%(四舍五入取整)。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成绩不限,总分不低于对应统考门类(专业)学校分数线的98%(四舍五入取整)。

说明: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等制定本学院相关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国家专项计划(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学校要求为准。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预计于3月下旬陆续开展,请各位考生提前合理安排时间,相关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含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信息等)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yz.uestc.edu.cn)及学院网站后续相关工作通知。

原文链接:https://yz.uestc.edu.cn/info/1081/43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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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5142 Mon, 24 Apr 2023 01:37:28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5142

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说明:(详情请查看原文)

1、以上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校线),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各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将陆续发布,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和南开大学研招网。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复试名单除了依据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同时结合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分省名额及汉族考生的比例按照总分(满分为300分的按比例折合成500分)从高到低确定,因初试成绩总分分省排名相同导致超分省计划的,则均不予复试。西部计划除了依据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同时结合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西部计划名额确定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因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相同导致超计划的,则均不予复试。

3、以下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间和方式待定,请随时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最新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或照顾政策资格。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最新通知及下达名单,审核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报考我校普通计划的考生,如果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可申请调入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4、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随时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原文链接:https://yzb.nankai.edu.cn/2023/0314/c5508a50618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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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4931 Fri, 31 Mar 2023 02:12:25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4931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要求及教育部、安徽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高质量保障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复试公平公正,改进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复试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针对本次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及过程监督。

(三)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四)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本单位纪委、党组织的纪检委员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五)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及其分组名单、负责监督的纪检人员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和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各种工作人员名单以及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通过政务系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后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公布在各单位网站上。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3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10分以内。

(三)复试批次

1.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复试标准及复试日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2.第二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培养单位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1.调剂到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2.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进行,各调剂专业具体要求将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注明。

3.考生申请调入我校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7.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的(含笔试、面试)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复试。

(五)调剂复试的复试日程由我校相关培养单位网站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日程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3日。

2.第二批:复试时间计划2023年4月6日开始,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

各批次各培养单位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三)复试形式

1.第一批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2.第二批复试形式为面试。

(四)复试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需要查验的材料为:

(1)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笔试

笔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4月2日9:30-11:3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艺术类考试时长按艺术学院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会计专硕业务课考试(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考试时间为4月1日18:30-20:30。

3.面试

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

各培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组织程序如下:

(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

(2)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时随机抽题,具体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3)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

(4)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

(5)各培养单位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及《硕士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纸质)。

(6)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

4.加试

没有本科学历证书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总得分

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

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1.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

2.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

3.考生复试笔试和面试总得分,换算为百分制,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其面试得分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会计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复试专业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除以2,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

4.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

5.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后计入考生总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排序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各培养单位根据拟录取名单自行确定考生的拟录取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除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面试或加试者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四)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公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z.ahu.edu.cn。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纪检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九、纪律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组成员招生行为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二)各培养单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专业的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十、其他事项

(一)拟录取的研究生确认后可进行预备性师生互选,正式互选自新生入学复查合格后至开学两周内完成。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四)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布在龙河校区、磬苑校区和金寨路校区三校区办学,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各培养单位新生入住校区详见附件。

(五)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3861850)。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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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3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通知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4929 Fri, 31 Mar 2023 02:02:39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4929 根据教育部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有关说明公布如下: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

详见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https://graduate.dufe.edu.cn/content_71870.html)

二、相关说明

1.上述分数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要求,达到要求考生可参加所报考专业(方向)复试。

2.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法律和会计专硕非全日制方向将调低复试线至国家线进行复试。

3.我校2023年研究生复试全日制各专业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相关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拟录取前须提供就业协议,具体另行通知。

6.有关复试规则及相关安排将会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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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4927 Fri, 31 Mar 2023 01:57:56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4927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相关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院长组成,秘书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部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并领导组织实施;

2.负责分配及下达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3.负责审核各学院制定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

4.负责审批各学院上报的复试及拟录取名单;

5.负责拟录取结果公示及上报。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副书记及纪检监察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招生学院党委书记及纪检监察处纪检员组成,秘书由学校纪委工作人员担任。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依法维护考生及复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全校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监督和巡视;

3.负责指导各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的工作;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

第四条 学院组织机构

学院主要领导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同时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3-5人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录取办法,办法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调剂条件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执行本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5.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

6.负责审核学院复试人员名单及信息公开;

7.负责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8.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或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辅导员等3-5人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实施;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

(三)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研究生科研秘书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教务科等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保障学院与考生之间的信息互通;

2.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负责出任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四)学院专家复试工作小组

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5-11人组成,且导师组组成人员应随机组成。复试人员较多的学科,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可视情况另设秘书,秘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在编教师。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结合本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对考生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并上报学院;

3.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第三章 复试

第五条 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负责通知考生。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预计在4月初结束。

第六条 复试管理

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总结去年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做好风险评估和相关应对预案,要防止并杜绝麻痹大意、“经验主义”,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1.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作弊水平。

2.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充分发挥导师和工作人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3.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4.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线上复试的专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

7.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条 复试准备

(一)招生学科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1)及时发布、准确解读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充分了解,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1)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

(2)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做好远程线上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线上复试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4.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5.必要文具。

6.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复试资格线确定

(一)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A区基本要求的各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同一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相同。考生须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于生源充足的学科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扩大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150%。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及同分同进原则。

(三)一志愿上线生源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学科,符合国家A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应参加报考专业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数量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科,上线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学科方可接收调剂。

(五)复试照顾(初试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提供的数据为准。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线,在报考同一专业普通考生复试线的基础上总分降35分,但不得低于国家线。

第九条 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各招生学科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审核表;

6.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前向研招办备案;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科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内容具体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等三部分,满分100分。

(一)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该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50分。

1.考试形式为笔试或面试;

2.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采取面试的要以综合性和开放性的试题为主,确保试题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且试题数量充足,难易程度相当,避免试题重复。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的考生,该项考试内容含“思想政治理论”;报考会计硕士(125300)该项考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占6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40%。

(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每位考生单独进行。考核内容及要求:

1.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对学术型硕士了解其科研成绩,如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活动及获奖等;对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侧重了解考生的应用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对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还应了解考生的就业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的内容。

2.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时,各学院要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了解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

第十一条 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重复,考试方式为笔试。其中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照我校当年发布的《2023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等三项成绩加和,各学院应设定各项合格线,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第十三条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各招生学院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并结合以往复试录取中出现的种种突发事件,要提前组织考生、工作人员及进行模拟演练、熟悉掌握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妥善处理,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

第四章 调剂

第十四条 调剂时间

调剂开始时间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我校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4月25日前完成。

第十五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八)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及其他调剂要求。

第十六条 调剂程序

(一)公布缺额信息公告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国家A区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二)考生申请调剂

所有符合我校各相关学科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申请调剂。

(三)发送复试通知

报名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须在2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

(四)取消复试资格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及已确认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五)参加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要求按第三章复试中条款并参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因招生过程存在动态变化,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产生新的缺额,考生应留意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并及时按公告中的系统开放时间进入系统报名。

2.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第一批次调剂后可能招生计划不再有缺额,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第一时间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复试机会。

第五章 拟录取

第十七条 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总成绩×30%)。

第十八条 拟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已被我校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2.所有调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对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四)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五)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体检

第十九条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 各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人员名单等信息。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在究生院网站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向招生学院汇报,并依照回避制度,做好相应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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