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 – 51调剂网 http://www.taobaojewelry.cn MBA调剂_MPA调剂_考研调剂平台 Thu, 20 Feb 2025 13:16:36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14 http://www.taobaojewelry.cn/wp-content/uploads/2022/02/cropped-jiemologo-32x32.png 武汉大学 – 51调剂网 http://www.taobaojewelry.cn 32 32 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8393 Thu, 20 Feb 2025 13:16:36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8393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计划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 09 时开通查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成绩查询

有以下两种查询方式,考生可自行选择: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

查询网址:http://yz.whu.edu.cn
报考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均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yz.whu.edu.cn)。
用户激活步骤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时,需激活用户。激活方式为输入本人考生编号(共 15 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获取系统发送的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 “下一步” 按钮,设置登录系统的密码。
登录方式
用户激活后考生可凭报名号(共 9 位)和密码登录系统,也可通过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系统,每位考生一天最多接收五次验证码。

(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查询网址:https://yz.chsi.com.cn/
查询办法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说明。

二、成绩复查有关规定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 2 月 25 日 9 时 —2 月 27 日 16 时前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复查成绩(网址:http://yz.w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一)复查科目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科目(含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

(二)复查内容

  1. 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
  2. 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
  3. 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
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看答卷服务,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三)申请程序

每位考生均有一次申请复查的机会。如需要申请复查,请勾选需要复查的科目并单击 “复查申请” 按钮,申请一旦提交,不允许修改。

(四)复查结果反馈

3 月 4 日 17 时后,各科目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公布,同时将开通打印考研成绩单功能。

三、我校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时间

有关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们密切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等相关信息公告。
感谢各位考生对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祝各位考生新春愉快!
咨询电话:027-6875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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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伟出任武汉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8290 Fri, 20 Sep 2024 03:50:46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8290 武汉大学新闻网消息,近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学校领导班子调整的有关决定。经党中央批准,陆伟任武汉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陆伟,男,满族,197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武汉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分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历史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陆伟长期致力于大数据方法与技术、情报智能与创新评价、AI治理与人机协同研究。先后主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重大重点项目1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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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参考:2023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6521 Sun, 19 Nov 2023 02:29:36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6521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

(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充分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2023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也可选用网上复试作为补充。原则上同一培养单位内相同批次考生复试(一志愿或调剂)统一复试方式。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等,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8.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可适当设立志愿级差。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培养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

拟录取名单将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

十一、违规处理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与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27-68788722/68752637(工作时间开通)。

附件: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pdf(陆续更新,请考生关注)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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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大学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6083 Sun, 22 Oct 2023 01:47:48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6083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于2024年招收会计硕士(MPAcc招生代码:125300)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一、项目介绍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学校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也是学校综合实力领先、社会影响最大的学院之一。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专业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A类一级学科,先后通过AMBA、EQUIS、AACSB三大商科教育国际认证。

学院自2004年开始设立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是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首批24家培养单位之一。2019年通过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AAPEQ认证,成为A级成员单位。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财会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财会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财会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5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报考情况可能调整。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初试

(一)初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whu.edu.cn)。网上报名时请选择“非全日制”、“定向”。

(二)初试考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英语(二)(满分值1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确认时间:武汉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预计为2023年10月30日-11月5日(准确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其他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方式、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4日

考试地点: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湖北省内考生请查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whu.edu.cn)相关通知。

五、复试

考生参加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将安排在2024年3月-4月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请见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网站(http://mpacc.whu.edu.cn)。

六、录取原则、拟录取方法和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1.录取原则及拟录取方法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预计2024年5月-6月进行)。

七、录取类别、学习地点及学制

1.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均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等证明材料。

2.学习地点

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周末学习或节假日集中学习形式。

3.学制

3年。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学费21万元/人,分3年缴纳。

特别说明:学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以最终公布的学校2024年度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十、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为MPAcc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4.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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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公告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6037 Fri, 20 Oct 2023 02:35:02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6037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考点及生源范围

(一)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1)的生源范围

1.武汉市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高校所在地限武汉市);

(2)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高校所在地限武汉市);

(3)往届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户籍所在地限武汉市),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4)选择非户籍所在地报考点(包括外省户口在本省报名和本省户口跨市州报名,以下简称异地报名)报名时,网上确认须提供所在报考点当地(武汉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或在报考点当地(武汉市)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外地(含省内其他市州和外省)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3.报考武汉大学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各地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凡不属于武汉大学报考点生源范围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我校将不予网上确认,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单考招生简章,请考生网报时务必在“个人信息—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报单考班名称(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报考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武汉大学的外地考生(且不属上述范围)

1.武汉市外本省考生:

可选择湖北师范大学、湖北文理学院、襄阳市教育考试院、长江大学、荆州市教育考试院、三峡大学、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孝感市教育考试院、荆门市招生考试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湖北民族大学、恩施州教育考试院、仙桃市教育招生

考试院22个报考点报考。

2.湖北省外考生:

根据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

三、报名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所有考生可以选择在预报名时间或者网报时间内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考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操作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准确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一条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选择报考点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若选择了不属于接收范围的报考点,报考点将不予确认。

(4)“重要信息填写”特别提醒:

①姓名中出现字库中没有的汉字,请用汉语拼音代替。

②考生如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的,姓名和证件号码栏必须填写更改后的信息。

③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招考信息未能及时获取、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④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的“考生来源”须选择“其他”。

(5)选择正确的校验码。“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此类考试方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选择此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本校应届生网报时,“档案所在单位”和“学习工作单位”填写格式一律为“武汉大学XX学院”。

(8)网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结合公安户籍系统对异地报名考生的信息进行比对,凡提供虚假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的,不符合报考点考生接受范围的,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

(9)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以便接收研考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具体方式、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实行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材料)。网上确认期间不补报名,也不修改报名信息。

武汉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预计为10月30日-11月5日(准确时间以网上确认公告为准)。考生须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由报考点通知其到现场进行确认。网上确认要求如下:

(1)网上确认需要上传的资料

①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②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A.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B.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C.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D.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③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④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和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使用鄂汇办APP,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⑥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3)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须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

(4)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的,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报名或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5)网上确认前考生应保管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可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要求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临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结束前仍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

(6)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①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安排,按时、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信息。考生应考虑网上确认期间资格审核和审核可能不通过时修改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合理安排本人上传网上确认材料的时间。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则网上报名无效。

②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照片、证件、证明、凭证等图片材料,不得上传虚假、无关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图片,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审核其网上确认不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

③所有考生均须凭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确认,现在还未办理或者遗失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试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

④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由工作所在地本人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部分市州已开通网上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并可进行真伪验证,详细信息可致电各地12333电话查询。

⑤网上确认期间,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符合要求等,报考点审核网上确认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后,招生单位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仍可以拒绝其报考。

⑥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⑦考生登陆研招网上传网上确认资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情况,一旦审核不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⑧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和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⑨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其他报考点网上确认办法请咨询相关报考点。

(三)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网上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将不予网上确认。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必须在下载准考证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准予考试。凡不符合《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和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四、注意事项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个人信息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

3.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武汉大学考点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需自带文具(全国统考各科目主观题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答题,客观题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填涂,其它文具如直尺、橡皮等自定)。考场配有无声挂钟,考生不得携带手表类计时工具。

五、其他

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须使用A4幅面白色纸张。《准考证》应妥善保存到复试录取阶段,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我校专门建立“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s://yz.whu.edu.cn)”,凡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信息状态,如是否准考、考场安排、初试成绩、是否能参加复试、复试成绩、是否拟录取等相关信息。考生可注册并登录本系统查询信息。

武汉大学欢迎广大港澳台考生报考!港澳台考生请选择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咨询电话027-68754125

特此公告

欢迎报考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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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 http://www.taobaojewelry.cn/archives/5954 Tue, 17 Oct 2023 02:12:16 +0000 http://www.taobaojewelry.cn/?p=5954 转研招网院校政策资讯

武汉大学新闻网讯(通讯员廖莎、邹玲、胡静)10月12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在当代楼报告厅召开。会议围绕主动适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加快推进学校重点工作,落细落实《武汉大学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着力破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特色不鲜明、产教融合不紧密等关键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和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宋保亮院士出席会议并主持。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参加会议。

研究生院院长周伟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题,详细解读了国家对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目标定位,介绍了学校在加快推进改革方面的具体举措,并进行了工作部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孙太怀回顾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的背景和过程、学校改革方向和方案的具体内容。

宋保亮指出,部署的改革举措具体务实,有很强的操作性。他强调,各单位在推进下一步工作中,要把握四点要求:一是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服务国家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和战略重点。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立德树人是根本任务、服务需求是鲜明导向、产教融合是关键途径,提高质量是根本要求。二是要快速响应,做到早谋划、早行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校专业学位改革的紧迫性,对标国家要求,按照学校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明确具体改革路径。要注重按需规划发展,突出实践创新,加强行业企业全过程参与,制定好具体行动方案。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协调推进改革举措落细落实在推进改革中,各单位要通过系统调研、精准谋划、试点建设、分类实施等手段综合施策。要注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分类协调发展,紧扣招生、培养、学位等全过程全链条关键问题,落实质量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资源配置的绩效导向,重点向规模大、质量高、需求强、成效好的专业学位培养项目倾斜。各相关培养单位、职能部门要高度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发展机制,夯实支撑条件,着力破解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成效。四是要严肃纪律要求,加强工作规范。各单位对学校政策制度的具体执行,要严格程序和要求,摒弃惯性思维、惯性做法,效果上不打折扣不走样。要密切关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围绕招生、培养、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梳理完善管理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工作执行的公平公正和稳定有序。

会议还对加强论文质量管理等专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据悉,在下一步改革工作推进中,学校将更加突出分层分类发展,结合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复合型人文社科人才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模式创新。更加突出特色项目建设,在统筹现有项目基础上,重点建设数据科学、机器人技术等跨学科项目,打造规模化、高质量,更具特色和影响力的项目品牌。更加突出机制创新,以推进经济与管理学院试点为契机,切实深化内涵建设,形成示范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提升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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